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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妇 联 职 能
      领 导 成 员
      内 设 机 构
      二 级 单 位
 


铜陵市妇联是市委领导下的全市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组织,是市委、市政府联系全市妇女的桥梁和纽带。
1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,依据《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各个时期妇女工作计划,指导并联系团体会员的业务工作。
2、调查研究全市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的实施和《妇女发展纲要》、《儿童发展纲要》的执行情况以及妇女儿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及时向市委、市政府反映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3、进行妇女整体素质的教育,鼓励妇女树立崇高的远大理想,努力学习政治、科学、文化知识,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。
4、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,根据城市妇女工作的新特点,拓展工作面,建立城市妇女工作网络,加强与其他妇女组织的联谊和交流。
5、开展城镇妇女“巾帼建功”、“五好文明家庭”活动和农村妇女的“双学双比”、“十星级文明户”活动,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。
6、教育、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的精神,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,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妇女干部培训,全面提高素质,促进妇女人才成长。
7、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,促进妇女参政议政;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、法规、章程的制定,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,坚持同一切歧视、虐待、摧残和迫害妇女儿童的行为作斗争。
8、为妇女儿童服务,协同有关部门并争取社会各方面的力量,兴办妇女儿童的社会公益事业,实施好“春蕾计划”,积极为妇女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,努力为妇女儿童办实事、办好事。
9、加强同各族各界和不同宗教信仰的妇女的团结,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,扩大妇女界的爱国统一战线,促进祖国统一和繁荣富强。
10、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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