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妇联广大党员干部职工:
为积极贯彻落实《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冥币纸钱的通告》精神,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职工的模范带头作用,大力倡导文明新风,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工作,现就做好带头执行我市禁止焚烧冥币纸钱规定工作,向市妇联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发出如下倡议:
一是争当“传播者”。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《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焚烧冥币纸钱的通告》精神,通过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,向家庭成员、亲朋好友、左邻右舍宣传《通告》内容,使禁烧规定和意义家喻户晓、人人皆知,在全社会形成禁止焚烧冥币纸钱的共识。
二是争当“践行者”。要积极引领文明祭祀的社会新风尚,自觉遵守禁烧规定和要求,不在禁烧区域内焚烧冥币纸钱、纸扎物等祭祀用品,争做禁烧工作的示范者和践行者,以自身的模范行为促进禁烧工作的扎实推进、取得实效。
三是争当“守护者”。要充分认识禁烧 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,积极做好到居住社区报到领取禁烧任务等志愿服务工作,对违反禁烧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劝导,引导居民文明祭祀,确保我市禁烧区域内无焚烧纸钱、纸扎物等违规行为。
让我们携起手来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,共同推进禁烧工作的顺利实施。我们相信,有了您的积极参与和带头实践,我市禁烧工作一定会取得良好效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