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,县(区)综治办、妇联,开发区妇委会:
为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平安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,深化我市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,动员广大家庭成员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,促进和谐铜陵建设,市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开展“平安家庭”示范户及优秀“妇女维权工作站”评选表彰活动。
一、 评选对象及名额
1、在开展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、成绩显著的家庭。此次评选表彰“平安家庭”示范户50户。
2、所有挂牌并开展工作的村居“妇女维权工作站”。此次评选优秀“妇女维权工作站”10个。
二、“平安家庭”评选标准
见铜综[2006]18号文件。
三、优秀“妇女维权工作站”评选标准
1、领导重视,机构健全。成立“妇女维权工作站”领导小组,“妇女维权工作站”负责人由村(社区)书记、主任或妇代会(妇委会)主任担任,落实责任、分工明确。
2、功能完善,硬件齐全。“妇女维权工作站”有固定的活动场所,有开展活动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活动经费,并按照要求有统一的工作流程和标牌。
3、组织健全, 管理规范。“妇女维权工作站”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和考核范围。
4、载体丰富,作用明显。围绕促进妇女发展,维护妇女权益两大任务,组织开展丰富多彩、成效显著的活动,从而吸引妇女、凝聚妇女、调动妇女,使“妇女维权工作站”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独特作用。
5、组建队伍,发挥作用。组织发动妇女群众参与“妇女维权工作站”建设工作,实现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发展。
三、评选要求
(一)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,坚持标准,严格把关。
(二)各单位对推荐的候选优秀“妇女维权工作站”及“平安家庭”示范户要进行认真审核,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,并附1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(均采用A4纸,一式两份)。
(三)各单位务必于10月19日前将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纸质版、电子版及“平安家庭”示范户两寸彩色照片电子版(附20字事迹总结)报送至报市妇联权益部。邮箱:
tlsflqyb@sina.com。联系人:张腊梅;联系电话:2822823
附件:
1、铜陵市“平安家庭”示范户名额分配表
2、铜陵市优秀“妇女维权工作站”名额分配表
3、铜陵市“平安家庭”示范户评选审批表
4、铜陵市优秀“妇女维权工作站”推荐表
铜陵市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二0一二年十月十二日(代)
附件1:
铜陵市“平安家庭”示范户名额分配表
单位 |
数量 |
铜陵县 |
15 |
铜官山区 |
13 |
郊区 |
8 |
狮子山区 |
8 |
开发区 |
6 |
附件2:
铜陵市优秀“妇女维权工作站”名额分配表
单位 |
数量 |
铜陵县 |
4 |
铜官山区 |
2 |
郊区 |
2 |
狮子山区 |
2 |
附件3:
铜陵市“平安家庭”示范户评选审批表
户主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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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
人口 |
|
民族 |
|
联系
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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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
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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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
住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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何时被授予
县、区“平安家庭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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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
事迹
简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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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层
单位
意见 |
(盖章)
年 月 日 |
推荐
辖区
(单位)
意见 |
(盖章)
年 月 日 |
市“平安家庭”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意见 |
(盖章)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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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4:
铜陵市优秀“妇女维权工作站”推荐表
单位
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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村(社区)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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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性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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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
姓名 |
|
性别 |
|
职务 |
|
联系电话 |
|
主
要
事
迹
简
介 |
|
推荐
单位
意见 |
(盖章)
年 月 日 |
妇联
审核
意见 |
(盖章)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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