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区妇联:
根据《关于推荐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和评选表彰省五好文明家庭工作的通知》(皖五好家协[2013]2号)文件精神,现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类别及名额分配
本次活动拟推荐全国五好文明家庭1户,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(自愿申报),省五好文明家庭6户,省五好文明家庭标兵(自愿申报)。具体名额分配:铜陵县:省五好文明家庭2户;铜官山区:省全国五好文明家庭1户、五好文明家庭2户;狮子山区:省五好文明家庭1户;郊区:省五好文明家庭1户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
1.爱国守法,明礼诚信;
2.夫妻和睦,孝老爱亲;
3.学习进取,科学教子;
4.邻里融洽,友爱互助;
5.勤俭节约,热心公益。
(二)五好文明家庭标兵评选条件
在坚持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条件的基础上,五好文明家庭标兵的评选要做到优中选优,推荐家庭要事迹突出,特色鲜明,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,能够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。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须在历届省以上五好文明家庭中产生,省五好文明家庭标兵须在历届市以上五好文明家庭中产生。
三、评选办法
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和省五好文明家庭,由县区妇联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推荐;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,省五好文明家庭标兵,县区妇联可在自愿的基础上推荐1户。
四、评选要求
1.充分认识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在推进家庭道德建设中的作用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层层组织广大群众参与,积极做好有关评选推荐工作,激发广大家庭创先进、争优秀的热情和活力。
2.坚持面向基层,立足城乡社区,充分体现基层参与,做到群众评、评群众、群众学、学群众,严格按照标准、程序,确保所推荐的家庭事迹突出,得到群众公认。
3.注重运用媒体,大力宣传优秀家庭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,持续传递文明向上的正能量,扩大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。
4.请于2013年12月5日前将推荐名单、登记表(一式2份)和事迹材料报市妇联组宣部。申报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需同时准备2000字的事迹材料1份、家庭生活照3张;申报省五好文明家庭标兵需同时提供2000字的事迹材料1份。以上推荐名单、登记表、事迹材料和照片均需附电子版。
联系人:杨艳兵电 话:2822867
电子邮箱:yangzhaoby@sina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