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、区妇联,各单位妇委会、女职工委员会:
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“七一”重要讲话精神,宣传展示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在构建和谐铜陵、建设幸福铜陵中做出的突出贡献,彰显先进妇女群体的风采,激发广大妇女的创造活力,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建功立业,市妇联、市文明办决定,从2012年9月20日至11月30日止,开展2010-2012年度铜陵市级“巾帼文明岗”申报工作。
一、申报范围
“巾帼文明岗”申报创建活动重点在女性比较集中的行业、单位(机关、企事业单位)、乡镇(社区)新经济组织、新社会组织中开展。凡是以女性为主体,在生产、经营、管理和服务中,能体现高度职业文明、创造一流工作业绩、展现亮丽时代风姿的女性集体(如班、组、队等)、女性岗位(如岗、台、车、站、船、所、店、摊等),并且符合建岗条件的均可申报。
二、 申报条件
1、 女性占岗位成员的60%以上,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
女性;一般要求岗位成员为3人以上(含3人)的集体。
2、 岗位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祖国,努力
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及本行业、本单位的规章制度。
3、 岗位成员努力学习,钻研技术,熟练掌握业务技能,
爱岗敬业、诚实守信、办事公道、服务群众、奉献社会,有良好的社会声誉。
4、 岗位内部管理规范,有明确的创建计划,有切实可
行的学习,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度,有规范的行业服务标准和达标要求。
5、 创建工作得到单位、行业领导的切实重视和支持,
并纳入整体工作安排,统一布置、定期检查、档案健全、活动正常。
三、申报步骤
1、成立本单位创建“巾帼文明岗”工作领导小组;
2、提出本单位“巾帼文明岗”的创建目标、对服务对象的承诺和创建活动计划;
3、在岗位现场醒目位置张贴创建岗位目标、岗位规范及监督电话,自觉接受社会监督;
4、申报“巾帼文明岗”的单位填写《铜陵市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申报表》,报市妇联发展部。
5、市妇联和市文明办将于2012年10月30日至11月30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实地考核、验收,对符合条件的,于2013年“三八”期间统一进行联合授牌表彰。
四、备查资料
1、本单位成立创建“巾帼文明岗”工作领导小组文件;
2、本单位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目标、对服务对象的承诺和创建活动计划;
3、悬挂争创市级“巾帼文明岗”标识,并张帖创建岗位目标、岗位规范及监督电话的图片资料。
4、创建“巾帼文明岗”活动台账。
五、上报时间
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(一式三份)于2012年10月20日前报市妇联妇女发展部。
邮 箱:2393261248@qq.com
联系人:赵 玲 胡圣锋
联系电话:2822856
联系地址:铜陵市妇联妇女发展部
附件:
1、铜陵市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申报表
2、铜陵市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信息登记表
3、巾帼文明岗台账资料
市妇联 市文明办
二0一二年九月十二日
报:省妇联、市委办、市政府。
附件1:
铜陵市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申报表
单位全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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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组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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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人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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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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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组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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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中女职工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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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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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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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
要
事
迹 |
(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,附申报表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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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意见
年 月 日 |
主管部门意见
年 月 日 |
审批单位意见
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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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2:
铜陵市“巾帼文明岗”创建信息登记表
“巾帼文明岗”全称 |
现“巾帼文明岗”级别 |
认定时间 |
拟申报“巾帼文明岗”级别 |
岗位负责人 |
姓名 |
职务 |
联系电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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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“现巾帼文明岗级别”填写最近一次取得的“巾帼文明岗”的级别;如新申报铜陵市级的,该项及“认定时间”栏不需要填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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