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义安区妇联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,积极把村规民约工作作为促进我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抓手。
义安区妇联以此次大体检工作为切入点,对乡镇(办事处)妇联及村妇联加大指导力度,对所有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制定情况进行全面梳理、统计整理、分类登记、及时修订,在推动村规民约修订及落实落地工作中突出“三性”,要求村规民约(居民公约)内容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,具有原则性;围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内容,如家庭暴力、侵犯妇女特别是出嫁、离婚、丧偶女性等,具有针对性;把村规民约作为群众共同约定俗成的行为规范,充分体现基层民主意识,具有民主性。目前全区已建立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1108条,其中围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内容的118条;修改完善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487条,其中围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内容的16条;新建立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161条,其中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内容的8条。
皖公网安备 34070202000291号